兒死 還須賠760萬

【智耀:人生中有三件事會侵蝕我們的財富:稅務風險、債務風險、以及天災人禍。

在資產保全的過程中

要有好的機制及法律架構做後盾

特別是現在人普遍責任風險意識抬頭

沒有事先做好保全

等事件發生就來不及了。

】「兒死 還須賠760萬」飆仔撞車亡 連累窮爸媽2012年12月04日 蘋果日報「兒未同住無法防」法官傳喚楊姓目擊證人指證

當天他開車跟在蔡男的機車後方

見蔡男一票人在飆車

連闖3、4個紅燈

他心想一定會出事

果然行經肇事地點是紅燈

就看到機車以至少80公里時速

直接闖過紅燈撞上汽車

法官據此認定汽車無肇事責任。

蔡男父母則辯稱

兒子與祖父母同住

他們根本無從防範兒子深夜外出騎機車

且他們曾拒絕買機車給兒子

已盡監督責任

應該免賠

並指是李男深夜找兒子外出

唆使兒子騎車

並在後座吆喝、激勵兒子違規飆車和闖紅燈

李男「自甘冒險」及李男父親疏於管教

放任兒子深夜遊蕩

也要負過失責任。

法官指「養而不教」由於《民法》規定

未滿20歲的未婚子女侵害他人權利

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如父母監督未鬆懈

卻仍無法避免發生損害

不必賠償。

針對蔡男父母提出的免責主張

法官調查後認定

蔡男有駕照卻飆車、闖紅燈

可見父母平日教養鬆懈

至於蔡男父母辯稱未與兒子同住

更凸顯父母「養而不教」

無法卸責。

由於蔡男父母無法證明是李男吆喝、激勵兒子闖紅燈肇事

法官認定蔡、李兩人對未戴安全帽還飆車釀禍

要各負5成責任

故判蔡男父母要賠償760萬餘元

扣除保險給付後

須再給付500餘萬元。

本案仍可上訴。

親子應有溝通管道親職教育專家楊俐容表示

雖然她非常同情蔡家父母的處境

但孩子成年前

父母要完全承擔責任。

楊俐容說

現代父母真的很辛苦

有時為了溫飽都已焦頭爛額

還得面對青少年混亂的成長環境

她建議父母一定要把握孩子在小學階段時

建立雙方暢通的溝通管道和親子關係

當孩子於青春期出問題時

才可將孩子拉回來。

此外

父母平時要注意孩子的交友狀況和生活作息

一旦孩子行為偏差

應尋求外界協助

才能避免孩子闖禍。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12040675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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