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

醫療行為發生不當時,是否有追遡期?

因我8年前發生車禍

脖子後方有2道傷口是在經過2~3天後

被別人發現的。

之後詢問

那2道傷很有可能是導致自己顏面神經斷了。

直到現在

我還在接受復健。

現在想要透過訴訟來解決醫療費的支出

可以請問:醫療糾紛有追遡期嗎? 請教的問題為“醫師的醫療不當行為”

因為他的疏失

造成我至今依然在接受復健。

〈醫師告知我須長期接受復健〉
看到你的問題有點為你感到心酸

因為目前台灣法令規定

相關醫療行為不當的法律追溯期只有三年

你的情形已經經過八年0.0民眾遇到醫療糾紛時的程序當不幸發生醫療糾紛時

民眾可以透過以下幾個管道尋求協助: (一)、先向出事醫院院方受理申訴的部門

如社會服務處或院長辦公室要求醫師出面協調解決。

(二)、向各地方醫師公會申訴:如台北市醫師公會醫療業務委員會

接受台北市 醫師會員及發生在台北市地區民眾醫療糾紛案件

對於每次醫療糾紛

公會都會指派專業醫師及律師調解。

公會並已成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人力庫」。

(三)、各地方衛生局申訴: 台北市衛生局開放申訴管道台北市衛生局醫療糾紛諮詢電話是2728-7102

在收到您的申訴後

衛生局將會針對案情調查

一個月內即有結果

如有任何以疑問請洽本局三課 聯絡電話:224464或FAX:231016。

依醫療法第74條規定

衛生局設有醫事審議委員會

作為醫療糾紛的調處溝通管道。

民眾醫療糾紛處理作業流程包括:1.申訴者以書面資料向本局第三科醫政股提出申訴。

2.由本局向醫療院所洽詢醫療情形並調閱病歷。

3.召開本縣醫事審議委員會

就病歷及陳情內容加以審議

並邀請申訴者及醫療院所代表協調。

4.如無法協調成功者

請申訴者逕循司法途徑解決。

5.依據醫療法的規定

各地衛生局均會成立醫事審議委員會

針對法定任務包括醫療爭議之調處、醫德促進等事項積極辦理。

衛生局利用本身的公權力

從事並敦促醫療機構正視民眾爭議問題

除可直接解決民眾疑慮

更可間接減輕醫事人員面臨醫療訴訟之煎熬。

因此

當民眾覺得醫療事故發生投訴無門時

別忘了以民意為職責的縣市政府衛生局。

(四)、最後才向法院提出告訴。

這些都是合法可行的救濟管道

勿因一時情緒發洩而採取不理性的抗爭動作。

衛生署已擬妥「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

該草案強調「調解強制

仲裁任意」

明定醫療糾紛以調解為其訴訟之必要過程

若調解不成立

經由雙方同意

亦可選擇仲裁

但有一方不同意則訴諸官司。


在下找了一個案例~希望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控 訴 人: 潘氏兄弟(被害人之子)事件時間: 1984年醫療院所: 台中榮總科 別: 神經外科主治醫師: 張主任 民國73年

潘氏兄弟的母親

潘黃秀戀

53歲

在台中榮總開刀矯正固定頸椎

卻沒想到原本好好的一個人

在經過兩次手術後

卻變成全身癱瘓只能仰賴人工呼吸器的病人。

由於母親意識清楚

剛開始時他們兄弟倆還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不時詢問醫師何時可以拿掉呼吸器出院?隨著時間一天一過去

情況毫無改善。

再次詢問醫師

醫師即向家屬保證

醫院會負責到底

家屬不必擔心所有醫療費用。

兄弟倆直到這時才恍然大悟

母親是永遠也無法恢復正常了!

這段期間為繳納龐大的看護費用

賣掉一棟房子。

為節約費用

兄弟二人輪流睡在醫院8人房裡角落一張折疊椅上。

隔天再從醫院趕赴工作場所繼續為生活奔波。

  五年後

民國84年的某一天

兄第二人突然接到台中榮總的存證信函

要求家屬清償積欠800萬元的醫療費用。

醫院已向法院提出告訴索償醫療費用。

感覺莫名其妙的兄第二人向律師查詢

才知道業務過失重傷害的法律追溯期是五年。

五年內家屬都沒有對醫院提起告訴

醫院可以高枕無憂了。

更何況當時手術醫師也已悄悄的辦好了移民

遠走高飛到美國去了。

更悲慘的是

台中榮總不但對潘氏兄弟提出告訴、申請查封他們的住處

而且在醫院進行驅趕病患出院的動作。

因為病患要靠呼吸器維持生命

一台呼吸器的費用是一百萬元

沒有其他療養院能夠收容。

一時之間

天地雖大

卻似乎沒有潘家母子的容身之地。

民國87年年初

本案因本會協助獲得媒體採訪而曝光。

媒體大量報導之下醫院被迫出面

邀請本會前往醫院親自瞭解並提出一份院方說法

但是所有的努力都無法改變現實惡夢般的日子仍然繼續…繼續…繼續…………89年七月的某一天

兄弟之一的哥哥打電話來說母親已過逝了。

但官司還不能停。

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潘媽媽犯了什麼錯?要在晚年含飴弄孫之時

意識清楚卻又完全無法表達的狀況下被迫躺在病床上靠一條連在呼吸器的軟管生存長達16年!

兄弟兩又犯了什麼錯?要跟著過這樣惡夢般的日子

甚至在母親過世之後還無法解脫!


因我8年前發生車禍

脖子後方有2道傷口是在經過2~3天後

被別人發現的。

之後詢問

那2道傷很有可能是導致自己顏面神經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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